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整合建立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号)要求,健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化服务系统、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规范服务行为,加快推进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化。近日,天津市政务服务办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该标准适用于该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其运行服务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与要求、场所与设施要求、服务流程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与监督评价等7个方面,逐项细化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有章可循、规范操作,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基本遵循和方向,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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