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湖南省天津市等对外公开的环保督察中的渗滤液状况
福建
二十六、大量垃圾渗滤液得不到有效处置。国家《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规定,年7月起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渗滤液并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标准实施后,福建省在“十二五”相关规划中提出要求,但落实和监管不够到位。督察发现,全省县级及以上地区的53个垃圾填埋场中,8个未建设渗滤液处置设施,16个渗滤液超标排放。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长期违规堆存污泥,堆存量达51.8万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该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未作防渗,实为渗坑,并设置可偷排软管。三明市尤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现场监测,排放的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毫克/升。平潭实验区生活垃圾简易堆存,截至督察时已达50万吨,无任何防渗设施,每年约7万吨渗滤液直排入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高达毫克/升和毫克/升,污染问题突出。
(一)大量垃圾渗滤液得不到有效处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年底前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针对未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和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逐一组织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治计划和措施、资金安排、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截至目前,未建成渗滤液处理设施的8座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整改完工4座(德化高内坑、火烧寮、政和县、顺昌县),试运行4座(泉州室仔前、泉州泉港、宁德单石碑、平潭);16座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已整改完工7座(浦城、尤溪、上杭、古田、福安、莆田大湖、柘荣),试运行8座(武平、松溪、闽清、漳浦、南靖、南平文田、邵武、厦门寨后),永春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设备安装。
2.针对各地反映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省住建厅、环保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和存量垃圾场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作了进一步明确。
3.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月调度、督查、通报,对进度滞后县市进行约谈,省住建厅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发专函14份,督促相关地方加快渗滤液治理工作。将渗滤液整治纳入干部挂钩基层机制督促落实,并纳入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绩效和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加以推进。
(二)福州市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问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年6月底前完成
整改进展: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
1.制定完成《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2.开展红庙岭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治。一是停止向红庙岭运送污泥。二是立即拆除可偷排软管。三是建设移动式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年6月投入运行。
3.建设完善红庙岭垃圾渗滤液污染处理设施。一是已拆除可能存在偷排嫌疑的软管。二是渗滤液处理厂扩容改造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额万元,达到整个工程的8%。三是增加尾水应急排放管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万元,达到整个工程的51%。四是原调节池进行防渗改造和加盖工程与新建10万吨渗滤液调节池工程合并成红庙岭垃圾渗滤液调节池整治工程实施,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万元,达到整个工程的27%。五是红庙岭填埋场雨污分流系统修复工程建设任务已于年10月完成。七是移动式渗滤液应急处理设施已安装并投入使用。
4.省住建厅强化督查考核,每月调度整改进展情况,开展实地督查,给福州市发专函督促加快整治进度。福州市已建立月调度、督查和通报制度,每月对红庙岭垃圾填埋场开展现场检查。
5.福州市环保局对红庙岭垃圾填埋场每月开展2次日常环境执法检查,每季度对其地下水及臭气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年对填埋量进行调查统计。目前未发现有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三)三明市尤溪垃圾填埋场问题
整改时限:年底前
整改进展:已完成,长期坚持。
1.尤溪县垃圾填埋场新增的渗滤液NF膜分离处理系统已于年5月13日投入使用,根据监督性监测和在线监测情况,出水水质各项指标均能稳定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湖南
五十、益阳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偷排漏排,安化县小淹镇垃圾填埋场紧邻资江河畔,无防渗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渗滤液直接污染资江。(完成整改)
(一)益阳市完成市垃圾填埋场整改,对渗滤液处理设施出口与周边撇洪沟排口进行隔离;建设11万立方米的污泥倾倒应急区、飞灰填埋区;将附近金矿排水沟进行改道,修建分用排水道,防止其混入渗滤液雨水井。
一、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岳阳市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应于年10月完成封场,但抽查发现,该填埋场仍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封场工作尚未开展,大量渗滤液积压厂区,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一)关于花果畈垃圾填埋场问题。花果畈垃圾填埋场已于年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但由于该垃圾填埋场是岳阳市中心城区唯一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因此岳阳市投入万元对该填埋场实施了防渗提质改造项目,将使用年限延长至年8月。对厂区积压的渗滤液,岳阳市通过对现有渗滤液处理作业流程进行规范和对填埋场进行全覆盖,减少渗滤液产生,同时,租用1套日处理能力吨的渗滤液处理设备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
天津
四十四、北辰区双口生活垃圾填埋场自年起即违规将渗滤液外运处理,年建成的渗滤液处理装置至今未正常投运,填埋场部分高浓度初期雨水直排厂外渗坑,填埋场地下水水质超标问题日益突出,对比年一季度监测和年监测结果,高锰酸钾指数、氨氮浓度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且分别超标0.94倍、0.59倍。
整改进展情况: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按序时进度持续推进。
1.工作推动情况。年8月10日前,已经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雨水存水池拆除,避免雨水外溢直排场外。年8月15日前,已对监测井内杂物进行清理,加装防护装置,消除影响监测客观背景值的因素,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跟踪观察地下水水质变化。
2.提升改造和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年底完成吨/日渗滤液处理设施大修改造工程。新建吨/日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立项,编制完成可研报告,正在履行审批程序,启动设计招标工作。
3.做好渗滤液应急处理。为及时消除双口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的渗滤液,同时解决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已启动渗滤液应急处理项目。目前,应急处理设施已经全部安装完毕,投入运行,日处理能力为-吨,确保年10月底全面完成积存的35万吨渗滤液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十五、宝坻区泉泰生活垃圾填埋场自年5月起,委托博保环境科技公司违规处置4.8万吨渗滤液,该公司将渗滤液转运至大港石化产业园区等3家不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环境隐患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
针对泉泰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渗滤液外运公司不具备相应处理能力问题,宝坻区已责令泉泰生活垃圾处理场终止了与博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渗滤液外运公司)的合作。在此基础上,临时采取生活垃圾渗滤液外包措施;同时,着眼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快实施垃圾处理场升级改造工程,先期启动建设规模为吨每日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目前场内渗滤液均能够得到处理,出水水质完全达标,已完成规范泉泰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作,消除了安全隐患。
住房城乡建设部正联合相关部门研究修订《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以上是摘自的湖南,福建,天津对外公开的环保督察情况中的渗滤液的状况,还有以往公开的北京,上海,武汉等城市的环保督察中的渗滤液状况,全国形势都很严峻,那么我们的垃圾渗滤液处置标准会不会调整呢?
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置存在着出水达标排放难、建设运行成本高、浓缩液难以有效处置等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正联合相关部门研究修订《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渗滤液处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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