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年1月9日??????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提供安全保障。1.2?工作目的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覆盖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社会广泛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实现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优化,应急救援能力显著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完善,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1.3?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4?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各行业部门依法分类管理,应急议事协调机构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拧紧“防”和“救”无缝对接的责任链条,建立统一领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好常态下的风险防控、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力量建设等工作,优化非常态下信息报告、决策指挥、抢险救援、支援保障等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健全应急管理法规规章配套制度,推动全社会各领域、各单位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各类事故灾害的职责。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建立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联动机制,构建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鼓励公共安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强化突发事件应对科技支撑、人才支撑。1.5?适用范围本预案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用于指导由本市负责或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事后恢复重建等工作。1.6?突发事件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7?应急预案体系本市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和单位制定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应急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1.7.1?应急预案市、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部门应急预案是有关部门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组织编制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跨区域应急预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基层应急预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村)委会等法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针对面临的风险制定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1.7.2?应急预案支撑文件应急工作手册是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主要包括工作事项、内容、流程、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等。基层组织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单独编制应急工作手册,也可将有关内容融入预案,合并编制。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队伍和专家等人员根据遂行任务需要,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主要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行动路线、战勤保障、通信联络和实施步骤等。2?组织体系2.1?市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2.1.1?领导机构在市委领导下,市人民政府负责全面组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决策部署,统筹制定全市应急管理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应急体系规划、风险防范、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负责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研究提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政策措施;部署和总结全市应急管理年度工作;组织本市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灾害应对工作;协调驻津部队、驻津单位参与事故灾害应对工作等。市应急委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天津警备区司令员、常务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委员由各位副市长、武警天津市总队司令员担任。市应急委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承担市应急委日常工作。2.1.2?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公共卫生、交通运输、环境污染等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承担该类别突发事件应对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市群体性事件应急总指挥部、市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协调指挥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开展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组织开展本市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事发区开展较大、一般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部署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各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牵头组建的部门(单位),作为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修,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支撑文件,检查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2.2?区级层面应急机构2.2.1?组织领导各区人民政府在区委领导下,健全完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组织协调本区事故灾害应对工作。滨海新区各开发区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设置应急管理工作机构。2.2.2?区级专项与联合应急指挥机构各区根据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工作部署,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设立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各区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可与相邻的区以及北京市、河北省有关区(市)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成立联合指挥机构,共同开展跨区域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2.3?部门应急工作机构市、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承担相关专项、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加强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组织实施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资源保障、恢复与重建工作,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负责市、区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工作。2.4?现场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战区制、主官上”的原则,就近组建现场指挥部,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单位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转移疏散、治安维护等工作。到现场参加应急处置的各方面应急力量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报到、受领任务,接受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及时报告现场情况和处置进展。根据工作需要,现场指挥部可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治安维护、医疗卫生、信息舆情、救灾救助、事故调查、专家咨询等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一般由事发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事件超出事发区的处置能力,需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的,由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总指挥负责组织研究并确定现场处置方案,指定工作组负责人员。现场总指挥发生变动或更替的,应做好相关工作的交接。2.5?专家咨询机构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专家队伍,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人才信息库,组织专家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为风险防控、灾情研判、应急救援、调查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聘请有关专家组建突发事件应对专家咨询机构。2.6?基层应急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居(村)民委员会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3?运行机制3.1?风险防控3.1.1?市、区人民政府建立突发事件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依法对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开展检查,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和公开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3.1.2?各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区、村、重点单位网格化风险防控体系,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制定重大风险点、危险源防控措施和工作方案,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依法停产整顿或关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倾向性问题,要研究治本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3.1.3?对重点水利工程、战略物资储备库、重大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油气储运设施、重要水上航道、铁路客运干线专线、城市轨道交通、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大型桥梁、重要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设计单位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增强风险管控和防灾抗灾能力;运维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市、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3.1.4?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公共安全风险因素,符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应急避难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抓好源头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治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为重点的社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3.2?监测3.2.1?完善专业监测网络。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建立健全气象、大气、地震、地质、洪涝、干旱、海洋、森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排污单位、传染病疫情、生物灾害、动物疫情等基础监测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配备监测设施设备和人员,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项目,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3.2.2?加强重大隐患监测。市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自动化监测设备,建立针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和基础设施的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重大风险源和隐患点位全天候自动化监测。3.3?预警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统筹运用各类传播渠道,提高预警信息实效性和覆盖面。3.3.1?确定预警级别。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或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预警级别划分标准,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对于其他突发事件,相关机构应及时发布警示通报或安全提醒。3.3.2?发布预警信息。当可预警的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市、区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驻津部队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人民政府通报。3.3.3?采取应对措施(1)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后,采取以下响应措施:①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反映突发事件信息的渠道;②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突发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对相关信息的报道工作进行管理;③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家学者对灾害、事故或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科学研判发展趋势;④向社会公众发布防灾避险的提示性、建议性信息和咨询电话等;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2)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响应措施:①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值班人员等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后备队伍的动员工作;②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做好应急设施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准备工作;③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④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⑤转移、疏散或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⑥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3.3.4?预警调整与解除。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密切 2.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附件1
天津市突发事件分灾种响应部门
附件2
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来源:天津政务网编辑\制作:赵彦燕审核:刘春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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