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村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建设平安乡村,津市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此次共计划招录驻村(社区)警务辅助人员51名,主要职责:重点配合、协助派出所和村支两委做好治安防范、信息收集、人口管理和服务群众等工作。
二招聘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农村和警务工作;
3、具有良好的品行,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用工单位安排;
5、男性,身高c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有津市、澧县户籍或者在津市、澧县有固定住所,年龄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年龄至40周岁。
6、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津市农村籍或居住地为津市农村的人员。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拘留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恐怖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1、发布信息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招聘信息通过“津市公安”怎么治疗白癜风白癜风治疗得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