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
工作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及驻津有关单位:
为切实营造文明健康的清明祭扫环境,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常生环委发〔〕6号),现就我市年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扫。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清明祭扫活动牵动社会各界,涉及千家万户。通过焚烧纸钱、冥币、祭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祭扫方式开展祭祀活动的现象仍普遍存在。这种祭扫方式既存在火灾安全隐患,又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影响。临近清明节,各镇、街道、市直及驻津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祭扫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动员部署清明文明祭扫工作,并在3月25日前完成。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以及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