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规定,承担中纪委和市纪委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服务工作。
(二)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天津纪检监察网”、“天津纪检监察信息网”等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密码设备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9个岗位12名工作人员,其中:天津市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招聘5个岗位8名工作人员,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招聘4个岗位4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数量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7.年龄在35岁以下,即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在30岁以下,即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年5月20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年5月20日至5月3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