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及《天津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专项资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就开展年资格型人才引进专项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年1月1日后,来津工作并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协议),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资格型人才:(一)具有精算师资格;(二)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且最近一个年度年检通过,已经我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会手续;(三)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证书;(四)持有本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含外省市派驻),且最近一个执业年度考核称职。二、资助政策给予引进的精算师,一次性10万元奖励资助;给予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执业律师,一次性3万元奖励资助。三、申报程序(一)各区人社局、各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按要求通知本区域、本系统资格型人才进行申报。申请人登录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