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津门教育 寒假将至,为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天津市教育两委起草了《天津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提醒函》,希望通过函中提出的“五不原则”,减轻学生的课外负担,维护家长的合法权益。 快和教育小津一起来看看吧↓↓↓
天津市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提醒函
家长朋友们: 寒假即将来临,在休息和活动之余,您也许会有安排孩子参加校外培训的打算。今年,一些知名的大、中型校外培训机构因受疫情影响关门闭店,造成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为此,市教育两委提醒各位家长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一、实事求是,不盲从。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精力、学业水平等自身因素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不盲目跟风。选择培训机构要多实地看、多方询问,试听满意后再决定。对于违背教育规律,有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外培训项目,要自觉抵制。 二、 三、辨别广告,不迷信。培训机构以“市五所名师”“清北名师”“命题组专家”等为噱头进行的宣传,以及强调提分效果、上线率、上线人数的广告,家长不要轻信,更不要迷信。对于虚假宣传、随意承诺行为,以及发现在职中小学教师任课现象,可以向教育部门举报。 四、谨慎交钱,不冲动。对于培训机构以促销、赠课、限时优惠等形式引导大量购买课程的行为,要提高自我保护和风险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优惠”诱导,避免学费大额投入给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培训服务,一次性预缴费不超过3个月。缴费注意保存证据,缴费凭证、合同、营业执照的机构名称要一致,谨防培训机构逃避责任。 五、依法签约,不受损。培训合同要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载明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途径等。遇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依约,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遭遇合同“霸王”条款,及时向教育、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年12月 编辑:李亚男周彤彤徐萍审校:姜国斌隋艳春胡洪韩瑞新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