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某,女,今年50岁,于年与丈夫离婚,一家2口人,居住户口为黄林堰村31组。本人身体状况良好,目前在本市打工维持生计。女儿程某,年出生,因病无劳动能力,需人照顾。
毛某一家在津市租房居住,住房3间,共60㎡,有简单实用家具,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但由于长期在市租房居住,靠她一人微薄的经济收入,难以维持生活,更谈不上建造属于自己的房屋。
新洲镇政府和村支两委、扶贫工作队干部得知情况后,决定为毛某建起遮风挡雨的爱心房,让她们感受社会的温暖。
年5月20日,村书记请来了建设房屋的工人,他们一起动手,挖土拌浆,搬砖砌墙,全力帮毛某建成爱心房。(作者单位为津市市委驻新洲镇黄林堰村工作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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