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交委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及年春运信用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东丽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积极执行《方案》要求的工作内容。一是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信用监管。始终把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安排执法人员与交警支队联合对辖区“两客一危”重点运输企业及车辆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安全隐患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要建立“两个清单”,开展隐患自查,形成整改报告,执法人员适时开展隐患复查,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闭环”;执法人员对检查发现的春运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建立记录,对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建台账,并纳入诚信考核管理。
二是持续加强信用宣传。执法人员在检查企业的同时,向企业从业人员宣贯《条例》及交通运输信用相关政策措施;对运输企业进行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的宣传工作,营造了信用春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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