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下午召开的市政府七届六次全会暨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会议上,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对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通报》,对年度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项目推进年、生态环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等10个方面28项重点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区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安排了一定的物质奖励。
年度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名单
一、实施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推进产业立市三年行动成效明显的地区
(一)在产业立市三年行动中综合考评成绩突出的地区。
武陵区、桃源县、鼎城区、汉寿县、津市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洞庭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按每个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从产业立市三年行动计划专项资金中安排。(市推进产业立市三年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工作力度大,新入规等政策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地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源县、鼎城区、汉寿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在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中安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推动园区产业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门县、西洞庭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在年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及奖补专项资金中安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四)落实军民融合改革政策措施、引进军民融合重大项目、优化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环境较好的地区。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桃源县、武陵区、临澧县。
对上述地区,按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从年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武陵区、澧县。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市委编委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展质效提升明显的地区
(一)改善财政收入质量等财政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津市市、石门县、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年度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目标完成较好的地区。
桃源县、津市市、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从科技创新奖补专项资金中安排;优先支持其培育建设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落实项目推进年目标任务,投资和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地区
(一)申报落实上级投资成效明显的地区。
安乡县、澧县、石门县、西洞庭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地区。
武陵区、汉寿县、桃源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外经外贸和招商引资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一)发展外向型经济成效明显的地区。
澧县、汉寿县、鼎城区(含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招商引资力度大,项目履约、开工、资金到位情况较好的地区。
桃源县、石门县、津市市、西洞庭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一)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本条激励奖励先进名单待国、省考核结果公布后另行确定,并按照每个地区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二)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推进“六大强农行动”成效突出的地区。
鼎城区、安乡县、澧县、西洞庭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在农业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安乡县、武陵区、津市市、西洞庭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在农业类相关专项资金中,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六、推进新型城镇化,城市品质提升成效明显的地区
(一)推进城市“双修”“双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临澧县、澧县、津市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住房城乡建设类专项资金中安排。(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成效明显的地区。
武陵区、鼎城区、澧县、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临澧县、澧县、石门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地区
(一)年度环境质量(水、大气、土壤)改善明显的地区。
桃源县、石门县、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上级反馈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力度大、效果明显的地区。
汉寿县、安乡县、澧县、西湖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
桃源县、临澧县、汉寿县、澧县。
对上述地区,在相关水利专项资金中各奖励50万元,并在相关水利项目中予以重点倾斜。(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八、重视社会保障,民生改善成效明显的地区
(一)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
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西湖管理区。
对上述地区,按每个50万元的标准,在相关就业补助资金中支持,用于就业创业工作。(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等工作力度大、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地区。
鼎城区、澧县、安乡县、柳叶湖旅游度假区。
对上述地区,在教育专项资金中各给予50万元奖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自然村通水泥路等重点民生实事完成较好的地区。
汉寿县、临澧县、津市市、鼎城区。
对上述地区,在交通专项资金中各给予50万元奖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九、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
(一)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年在本行政区域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省考核为优秀的地区。
武陵区、石门县、临澧县。
对上述地区,按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从安全生产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工作成效明显,年度内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地区。
津市市、石门县、武陵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通过相关政法转移支付各给予50万元奖励。(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十、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获得上级表彰激励和在全省经济强县排名进位明显的地区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国务院办公厅表扬激励的,以及在国务院大督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组表扬的地区。
桃源县。
对桃源县给予万元奖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二)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省人民政府激励表彰的,以及创造性开展工作,在省人民政府重点工作综合核查中有关典型经验做法被肯定并推广的地区。
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对上述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三)积极争先创优,在全省年经济强县排名进位明显的地区。
本条激励奖励先进名单待省公布排名结果后另行确定。对首次进入全省经济强县前20名的地区,给予每个万元的奖励;对已经进入全省经济强县前20名的地区,只要有进位,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全省经济强县排名20名之后,凡进位10名以上的地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以上奖励措施,如其他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已发文奖励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兑现资金奖励,不重复资金奖励,由市财政局负责统筹把关。
来源:常德日报(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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