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天津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公安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国家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在公安机关相关岗位协助民警开展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8月26日至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在年8月26日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天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
报名和缴费
1网上报名
报名在网上进行,网址为北京中科白癜风出席健康中国公益盛典北京中科白癜风出席健康中国公益盛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