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小专业培训合作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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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为音乐、美术等特长生提供更高水平的学习平台,经学校党委研究,现就遴选培训合作机构公告如下:
一、培训内容
音乐(含声乐、器乐和舞蹈)、美术、大众传媒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1、培训机构资质。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培训的资质;近三年,承担相应专业培训,在湖南省高考专业联考中,合格率达90%,联考上线率达70%。
2、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办学条件。一是有独立的教学场地。二是有稳定的核心教师团队。三是独立自主经营。四是能承担学生安全风险。
三、遴选方式
1、申报。报名截止时间:6月26日上午12:00。需提供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培训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内容、方式、考核评价和预期成果等);培训课程资源、管理团队、技术服务、培训管理等方面制度。
2、答辩。6月26日下午2:30于行政会议室进行现场答辩。各参选培训机构通过抽签确定现场陈述和答辩顺序,对方案进行20分钟内的展示解读,并接受评委质询。我校拟组织全体行政人员、专业教师、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评审团,对申报机构进行现场打分。
3、考察。对各类培训机构答辩成绩排名前三的,我校将组织部分行政人员、家长代表前往培训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然后确定合作机构,并签订合作协议。
4、监督。学校纪委将对遴选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四、相关情况说明
1、培训机构三年遴选一次,培训协议一年一签,年度培训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我校有权中止合作关系。
2、参选培训机构于6月26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一份,报送津市一中办公室。
联系人:赵立华
联系-
津市市第一中学
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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