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年1月公开招聘28名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所属事业单位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有关规定,滨海新区拟为局属五所市级重点高中校及三所合作办学学校公开招聘教师2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第一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实验中学、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紫云中学、天津市南开中学滨海生态城学校、天津市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和数量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3)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年2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
(5)博士、留学生所学专业与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也可报考;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区教育体育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聘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工作室。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