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之际,党中央决定,以中共中央名义首次颁授“七一勋章”,表彰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经过层层推荐、严格考察、综合比较,省委确定了我省“七一勋章”提名初步建议人选和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省拟提名和推荐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3月3日至3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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