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以下简称“合作示范区”)是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中日(天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位于京津冀中部核心功能区,背靠京津两大都市,是连接雄安新区、滨海新区两大国家级新区的重要生态节点、产业节点、交通节点,已有天津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体育学院、中国医院等入驻,建有国际网球中心等23个专业场馆,相继举办了东亚运动会、第十三届全运会、WTA网球公开赛等多项重要赛事,被国家部委命名为“国家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团泊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是天津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1+16”平台之一。合作示范区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原则,规划打造高端制造聚集、健康产业发达、健康文化鲜明、健康服务完善、健康品牌靓丽,集健康产业创新、健康生活示范、国际合作交流智能于一体的国家级国际化的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根据区域建设发展需要,现就公开招聘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管委会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处长3名,副处长2名,部长3名,职员30名。(详见《天津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年7月;
7.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严重劣迹行为受过党(团)纪、政务、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尚无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任期和薪酬待遇
(一)任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是实行企业化管理但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定机构,履行合作示范区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首次合同期限三年。
(二)薪酬待遇。管委会“副主任”年收入一般不低于40万元,内设机构“处长”年收入一般不低于35万元,内设机构“副处长”年收入一般不低于30万元,内设机构“部长”年收入一般不低于25万元,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年收入一般不低于20万元,并依据业绩兑现任期激励和专项奖励。人员薪酬待遇随同等条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增长予以相应调整。对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四、招聘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