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繁荣我市文艺创作生产,挖掘本土优秀文艺创作人才,为我市文艺优秀人才搭建创造展示的平台,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以“大美津市精致新城”为主题的津市微电影大赛。
1活动主题“大美津市精致新城”
2拍摄题材讲述津市本土文化、人文历史、城市变迁、老百姓身边的故事等。
3活动目的微电影由于门槛低、成本低、周期短、内容精辟、贴近百姓而为大众所接受,人人都可作为导演、编剧、演员、称之为平民艺术家的舞台。此次大赛利用微电影的方式来记录老百姓身边的故事,用艺术的手法还原真实津市、大美津市、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城市变迁等,对宣传扩大津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增强津市人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4活动宗旨本次津市微电影大赛遵循“人人参与”的宗旨,让热爱微电影、热爱家乡的朋友能够参与到这次大赛中,实现自己的梦想。
5主办承办主办单位:津市市文体广新局
承办单位:津市市文化馆
6活动时间5月——10月
1、宣传发动:5月,由主办单位将大赛方案在市政府网站、电视台、手机报上公示。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3、报名地点:津市市文化馆(报名—)
4、海选阶段:7-8月底,由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海选。
5、作品入围:9月份,由大赛组委会公布入围作品。
6、决赛、颁奖:10月份,邀请相关领导和评委老师参加颁奖晚会。
7参赛要求1.作品内容围绕“大美津市精致新城”的主题,展示津市秀山丽水、人文历史、发展变迁之美,记录老百姓身边的故事,内容健康,立意新颖,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故事性、可看性。
2.参赛作品需为数字化视频作品,作品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不少于10分钟,规格为MEPG格式。
3.体裁和形式不限,拍摄工具与手法不限。要求画面清晰,设置中文字幕(鼓励中英文字幕并置),普通话、方言等配音均可。
4.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5.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授权确认书》(见附件),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6.参赛作品以DVD数据光盘方式上交,盘内同时刻录视频作品、剧本文稿。
8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奖金元
二等奖(2名):奖励奖金元
三等奖(3名):奖励奖金元
参与奖:凡参赛作品达到规定时间规定内容的均奖励元。
9参赛方式(1)参赛者提供纸质报名表、授权确认书、刻录光盘,交到津市市文化馆。(收件人:李淳东联系—13974)。
(2)征稿截止时间:年8月20日。
10评审方式专家评审组对参赛作品,根据作品立意、剧情设置(包括故事内容、情节设置等)、演员表演(包括身份着装、化妆造型等)、拍摄画面(包括场景、道具、灯光色彩等)、后期制作(包括录音、剪辑等)进行打分;最终根据分值评选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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