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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气涉水又涉土,有旧有新有未来天津市环保

7月28日上午,天津市环保局举办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年6月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各区排名及奖惩情况,介绍天津环保工作上半年进展情况。

市环保局大气处处长杨勇、水处副处长陈津鹤、土壤处副处长朱洪波及市环境监测中心主任邓小文参加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宣教与国际处副处长马丽主持发布会。

中国环境报: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同比不降反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今年上半年,受一季度北方地区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影响以及本地污染排放共同影响,我市PM2.5上升12.7%,经认真分析,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污染气象条件总体不利。气象数据表明,北极海冰的融化及北极涛动异常,改变了中国北方地区的冷空气活动路径,减小了冷空气南下强度,导致空气流动变缓,区域温度明显偏高,易形成大范围静稳、高湿及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此外,上半年我市高温日数达14天,排名全国第2位、仅少于海口,造成O3峰值较往年大幅提前。

二是工业生产回暖。以钢铁企业为例,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市生铁产量由同比上升36%;粗钢产量同比上升18%,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上升明显。

中国环境报:下半年清新空气行动的重点安排是什么?

答:针对我市污染特征,下半年将以夏秋季O3防控和冬季PM2.5防控为核心,全力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加快6个方面工作:

(一)加快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在10月底前,确保按期完成供热、工业和商业燃煤锅炉改燃关停任务。按计划关停军电4台共计80万千瓦煤电机组。全面加快城乡散煤清洁能源替代,10月底前,在完成武清区“无煤区”建设基础上,再完成城乡散煤“电代煤”、“气代煤”12万户以上。

(二)加快工业行业污染治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重点企业VOCS年度治理任务,实现重点源治理全覆盖。按期完成国家要求的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加快“两化”等重点企业搬迁改造升级,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压减产能任务。

(三)加快“散乱污”企业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拉网式排查、实行动态更新和台账管理。对关停企业做到“两断三清”,挂账销号,坚决杜绝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四)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9月1日前发布高排放(原国Ⅰ、Ⅱ)汽油车限行通告;对辆以上重型柴油车完成DPF颗粒物补集器安装;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清单管理。9月底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五)强化面源污染防控。确保各类施工工地“5个%”要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规定,充分运用高架视频监控、卫星遥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大露天焚烧火点监控力度。依托我市裸露地面核查数据库,对全市裸地实行动态监管和持续治理。

(六)强化执法考核和应对保障。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移动污染源和扬尘污染专项执法百日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9月底前,按照国家新要求,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全力削减污染峰值。

天津新闻广播:今年上半年,我市强化水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一是在健全政策标准方面,修订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增加了相应控制指标,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控制指标进行了加严,目前已基本完成征求意见和公示工作,力争年底报市政府批准。

二是在污染治理方面。针对14个市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督促相关区进行整改,我局明确整改要求并实施周进展调度,对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存在超标问题的宁河潘庄、静海大邱庄、蓟州上仓等工业园区实行区域限批措施,目前8个已完成整改。为推动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市环保局、市工信委联合印发了《天津市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确定专项整治年度项目15个,共涉及化工、食品、医药、焦化等行业企业。目前,各区正在积极组织落实。

三是在污染源监管方面。坚持实行污水处理厂月监测排名制度,今年上半年,我市将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纳入监测排名范围,全市重点监管的污水处理厂扩大到67家,出水达标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组织开展涉水工业企业严格达标排放专项检查,严肃未办理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涉水工业企业家次,发现32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均已立案处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天津新闻广播:今年上半年,市环保局在饮用水源保护和监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我局今年在加强饮用水源监管,保障饮水安全方面,共采取以下3方面的措施:

(一)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推动和支持引滦上游地区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污染治理,在财政部、环保部的指导和协调下,我市与河北省经过多次协商,就建立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今年6月,市政府与河北省政府正式签署补偿协议,生态补偿机制正式建立。

(二)积极推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为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我局积极协调推动相关区政府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目前宁河北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已基本完成划定,划定方案现现已报市政府审批。同时我局还积极推进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现已组织各区完成全市个农村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及其基础信息核定,市水务局已据此公布我市第一批农村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名录。目前我局正在组织开展农村水源地及其周边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为保护区划定做好积极准备。

(三)强化水源地信息公开与监督检查。每月监测分析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公众监督。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专项环境监察,检查水源地企业33家次,发现4家存在问题,均已责令改正;抽查引滦沿线6处、于桥水库周边2处违规建设项目,均依法予以拆除或关停。

天津新闻广播:下半年市环保局水污染防治工作都安排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下半年,市环保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狠抓“三水”治理,全面落实年度各项任务措施,确保按期实现水环境质量目标,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深化污染防治。督促各区落实《天津市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确保完成年度整治项目,并完成市级以下工业集聚区详查。加快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完成18家企业自动监测系统建设,覆盖全市废水排放总量的95%。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底前完成个建制村整治任务。进一步加强减排工作调度,督促各区完成年度水减排任务。

(二)改善水生态环境。组织各区定期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每月公开我市及相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信息。加强农村水源保护,推动相关区完成万人千吨以上农村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引滦于桥水库流域生态安全评估,制定并实施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三)强化水环境管理。每月对全市个地表水断面开展监测,严格执行各区水环境质量排名通报制度,每月发布我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各区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继续加快推动地表水水质自动站建设,完成40个自动监测站新建、升级改造任务。推动各区落实水体达标方案,按季度开展定期调度,力争完成方案确定的年任务。研究建立我市各区之间的水环境补偿机制,加强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组织制定完成《天津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方案》。

(四)严格污染源监管。贯彻落实我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继续严格实施违法企业“黄、红牌”制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修订完成《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落实国家排污许可制度,并逐步将许可证作为环境监管的重要手段。继续实行污水处理厂月监测排名制度,督促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出水达标率。

北方网:现在我市土壤污染是什么状况?

答:这是大家都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年至年,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开展了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国土、农业部门也开展了地球化学调查和土壤重金属调查,但由于没有统一标准,各部门调查数据尚不能系统反映土壤质量状况。环保、农业、国土部门将在已有调查基础上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目前我市成立了由环保部门牵头,国土资源、农业、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详查工作组,并编制完成了详查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开展布点及核实工作,预计到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北方网:除了刚才提到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我们今后对土壤环境质量是否也像大气、水一样进行实施监测?

答:是,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后会不断加强,但是由于土壤监测的基础比较薄弱,我市监测点位要根据国家要求进行布设,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成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年底前实现各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全覆盖。

天津交通广播:据了解,上半年我市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了天津港煤炭运输方式的调整优化,实施了外环线以内重型货车限行措施,请问上述政策实施后的效果如何?

答: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关于调整天津港煤炭运输方式的任务部署,鸿忠书记专门作出批示,东峰市长亲自赴天津港调研,明确实施海铁联运时间节点,在国家铁总的大力支持下,自4月30日24时起,天津港全面停止接收长途公路散运煤炭焦炭,提前3个月实现了国家确定的目标任务,进出天津港运煤柴油货车每天减少余辆次,可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吨,减少细颗粒物排放约吨,对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自6月1日起,全天禁止本市及外埠中、重型载货汽车在外环线(含外环线)以内道路通行。6月当月,我市NO2浓度相比5月份禁行前下降10.0%,降幅在京津冀城市位列第二,夜间和晚高峰时段(19:00-次日7:00)效果尤其明显,小时浓度最高降幅达17.3%。

今晚报: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也是老百姓特别关心的,那我们在这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新增建设用地,如何管理好这些用地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我市从年起启动了关停搬迁工业场地再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经组织专家对块场地进行了评审,并公开发布了22块污染地块,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实行动态更新。我市已经初步建立了环保、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我们要求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利用开发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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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武婷、王晓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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