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第二批部分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将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环节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笔试
笔试时间:年3月20日至3月2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年3月16日9: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年3月25日
二、资格复审及心理测评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详见招聘公告)于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招聘单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年4月10日至4月11日(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年3月31日9:00至4月2日16: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年4月7日9:00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将无法打印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综合总成绩查询
年4月1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情况。
五、特别说明
考试要求详见招聘公告“疫情期间考试须知”及相关环节准考证载明相关事项要求,如遇疫情形势发生变化,将按照天津市相关防疫要求调整相关安排。请考生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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