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民警巡逻擒窃贼
9月30日,津市市公安局三洲驿派出所民警巡逻时现场抓获一名盗窃嫌疑人武某某(男,25岁,河南叶县人),现场收缴香烟等赃物及作案工具。
当日上午,三洲驿派出所民警像往常一样开展街面巡逻,经过城区九澧大道某招待所时,发现一男子神色慌张,正准备从该招待所出门,见到警察走来,立即退回招待所内。
这名形迹可疑的男子马上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进入招待所内,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同时询问前台工作人员招待所内是否有物品遗失或其他异常情况。经查,果然有旅客不见了香烟等财物。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民警进一步检查,从该男子身上找到了旅客被盗的香烟等物品和携带的作案工具。
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三洲驿派出所审查。经审查,该男子名叫武某某,年5月曾因盗窃摩托车被拘役6个月。今年9月底流窜来津,入住招待所后见财起意,偷了其他旅客的财物。
目前,武某某已被津市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每天学法一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津市市公安局谭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