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津市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邀请10余名知名企业非公经济人士与市人大内司委、政协法制群团委、政法委、政府法制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工信局、工商联负责人参加座谈,征求对津市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景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林、胡湘萍到会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议由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胡湘萍主持。会上,检察长王朝阳指出,非公企业是市场的主体、税收的源头、发展的依托,是惠民增收的重要渠道,全市的发展离不开企业家们的艰苦创业。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各级党委的明确要求和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该院制定《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三十条》,目的就是为非公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全市非公企业健康发展。
(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胡湘萍主持会议)
(津市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朝阳到会并讲话)
与会非公经济人士认为,市检察院的《三十条》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没有变”的讲话精神,与高检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一脉相承,同时对接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彰显了检察机关服务地方大局的主动性,回应了全市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在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主动对接,精准发力,《三十条》的出台有利于全市非公企业增强预期、提振信心。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亚林同志认为,检察院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办法》三十条意见的起草准备工作充分,内容非常接地气、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同时建议该院认真梳理、吸收企业家提出的意见,真正把三十条做实、做细。
(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景峰到会并讲话)
最后,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景峰同志指出,市检察院出台《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三十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市十二次党代会、政法工作会议的重要举措,在市政法机关作出了表率,值得点赞。同时对与会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检察机关要在坚持法治思维的基础上,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要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二是创新机制、总结经验。创新预防犯罪的机制,对典型案例进行整理,加强对非公经济保护措施的宣传力度,总结成功经验,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方法。三是守法经营、良性互动。非公企业要守法合法经营,客观公正评价我市经济环境和政府职能部门,宣传我市政法机关在服务经济方面的正能量,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形成良性互动模式。
(企业家们畅所欲言)
津市市是一个工业城市,历史上曾有50多个国优、省优、部优产品。现有规模以上非公企业近80家,中联重科、恒天九五、益海嘉里、大北农饲料、溢多利等一批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和知名企业在我市落户。如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更好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经过近半年的走访、调研,日前,津市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办法》,用三十条措施保障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常态化、制度化。
——服务非公经济展示德商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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