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两家宾馆未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处罚
近日,津市市公安局汪家桥派出所查处2起“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案件,对市城区银都宾馆和凤凰宾馆的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今年以来,汪家桥派出所加强对辖区内宾馆、旅社的规范管理,并向各个宾馆、旅社下发了规范管理责任书。7月中下旬,针对辖区内酒店、宾馆、旅社是否存在无证入住、一证登记多人入住、一证登记他人入住等问题,民警进行了集中检查。
在检查中,民警发现大部分旅馆业主和从业人员都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实名登记,但津市市银都宾馆和凤凰宾馆仍然存在不按《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如实登记旅客信息的情况。
随后,汪家桥派出所治安民警对两家宾馆相关人员进行了传唤调查,对其未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提出了严肃批评,并督促认真查找问题、加强旅馆从业人员培训,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每天学法一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六条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津市市公安局徐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