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纪委市监委再敲警钟、明纪律
严防“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清廉用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年春节将至,在重要节点能否遏制“节日腐败”,是对每名党员干部党性和作风的重要考验,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保持查纠“四风”高压态势,层层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执行市纪委“十严禁”纪律要求,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一是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二是严禁违规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或借招商引资之机搞各种形式的论坛,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
三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四是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以及土特产等节日礼品礼金;
五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六是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七是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八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九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开展“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
十是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窗口单位对群众需求“推绕拖”。
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力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春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韧劲、“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战斗精神,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广播、报纸、电视、网站、手机客户端及电子广告屏等载体,以廉政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