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津市市卫生系统拟招聘工作人员19名。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相关单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见附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见《年津市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表(卫生系统)》(附件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年10月30日-11月3日下午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年10月30日8:30至17:00,11月2日8:30至17:00,11月3日8:30至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应聘者登录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