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澧县司法局组织全县19名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走进津市监狱,开展扫黑除恶警示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先后参观了监狱劳动区、生活区、教育区,了解了监狱管理、教育等制度。在监狱服刑人员忏悔现场会上,田某讲述了自己撤缓入狱的经过,因故意伤害罪被判6个月缓期1年执行,在澧县社区矫正中心入矫。但是自己却在社区服刑期间未经请假擅自外出,最后导致撤缓入狱。田某用自己的经历告诫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服从监管,遵纪守法。县司法局党组成员赵里结合田某的现身说法,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要树立身份意识,把握机遇,重塑希望,不辜负政府和家人的信任与帮助。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让社区服刑人员深刻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体会到拥有自由的快乐。他们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遵守法律,认真服从司法人员的管理,珍惜能够在社会服刑改造的机会。
(供稿摄影刘慧)
编辑:郝平
审稿:田继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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