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背景
津市市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澧水中下游,是洞庭湖区五大中心城市之一、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节点城市。津市港作为湖南六大良港之一,具有入洞庭湖、出长江的水运优势。根据《湖南省水运“十三五”建设规划》《津市市津港新城概念规划》《津市港总体规划》,津市市政府依托国内外企业品牌优势和经济实力,拟合作建设经营津港新城(港口),实现互利双赢。规划到年末,津市港形成吨级货运泊位17个,总通过能力达万吨,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达10万TEU,将津市港建设成为湖南省综合运输网络内河现代化港口,实现“依港兴园,以园活城”的津港新城。
二、投资主体资质
投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具有港口码头经营资质及经验。
三、项目建设经营内容
1.津市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心港区千吨级码头、津港大道、津港主题公园、新洲砂石码头及通道、锚地服务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总投资人民币约10亿元。
2.投资方投资建设经营项目:中心港区千吨级码头经营权、新洲砂石码头经营权、锚地服务区经营权、物流园建设及经营权、津港新城A地块(亩)、B地块(亩)(见附图),总投资人民币约11亿元。
四、投资方收益估算(供参考)
1.中心港区千吨级码头经营权:特许经营权20年,按年盈利万元计算,预计收益万元;政府市场拓展奖补万元,合计收益0.58亿元。
2.新洲砂石码头经营权:特许经营权20年,按年盈利万元计算,预计收益1.8亿元。
3.锚地服务区经营权:特许经营权20年,按年盈利万元计算,预计收益0.32亿元。
4.中心港区物流园经营权:特许经营权50年,按年盈利万元计算,预计收益2亿元。
5.政策奖励:享受《津市市招商引资优惠奖励政策十条》;享受上级政府相关奖补政策。
6.津港新城A、B地块商住项目:按市场价收益待定。
五、特别约定
中心港区物流园(功能区)建设总投资约2.3亿元,投资方须在签约后60个月内完成投资。
六、联系单位和方式
联系单位:湖南省津市市招商合作局
联系人:曾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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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一:
附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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