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评选活动中,津市检察院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成为全省检察机关15个“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之一。
主要内容
近年来,津市检察院大力实施“文化立检、文化固检、文化育检、文化亮检”战略,扎实开展理念文化、素质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建设,使检察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人才建设等有机结合,有力发挥了检察文化的凝聚力、推动力、辐射力。检察文化成为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力量之源,引领带动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焕发出崭新的活力和生机。
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表示,下一步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打造独具特色的“津检文化”,继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扩大影响,注重发挥检察文化对检察工作的长期性推动作用,带领全体检察干警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勇争一流,朝着争创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奋勇前行,奋力为津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刘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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