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对全市党员干部的廉政警示教育工作;展示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协助干部培训机构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二)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
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是天津市纪委管理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相关技术保障工作;承担天津纪检监察网、天津纪检监察信息网等网络和业务应用系统及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密码设备的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招聘5个岗位8名工作人员,其中:天津市警示教育中心招聘3个岗位5名工作人员,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中心招聘2个岗位3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招聘数量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年龄在30岁以下,即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8.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年9月14日;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年9月14日至9月23日,在天津纪检监察网( 上午:10: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2.缴费方式: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持本人身份证、报名表(本人签字,一式三份)到天津市纪委(河西区西园道6号)进行缴费(90元/人)、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计算机类)两科(满分各为分)。
笔试时间:年9月30日
上午: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计算机类)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10月16日在天津纪检监察网(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身份证原件、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后报考人员可到天津纪检监察网(
八、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天津纪检监察网(
九、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
招聘工作()
招聘工作监督()
附件1: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天津市纪委直属事业单位年度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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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滨海时报天津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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