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24日,市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股份公司(简称天津OTC)是我市区域内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具备开展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资格,支持天津OTC开展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
《意见》的出台对天津构建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登记服务体系,建设以股权融资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规范发展,有效破解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股权托管交易和私募融资发展,培育上市后备资源,促进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规范发展,促进股权规范流转,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和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有效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
天津OTC将加快落实《意见》精神,与市市场监管委根据《意见》要求和《业务对接方案》确定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登记托管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搭建我市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登记信息共享和业务对接机制。天津OTC将建立定期联系企业机制,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条件,积极开展市场宣传,拓展登记托管的企业种类和范围,充分发挥股权登记信息资源作用,便利企业实现股权转让及融资。
天津OTC作为天津市区域股权市场唯一运营机构,拥有丰富的登记托管业务经验,自年8月成立至今,专业从事登记托管业务9年,累计登记托管企业达家,总股本.59亿。天津OTC将在市金融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动全市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体系建设工作,为区域内企业提供优质的登记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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