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作需要,现发布我院年度人事代理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岗位需求相一致,且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
5.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条件,同时须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原公告“附件1.医院年人事代理职工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我单位于年9月16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