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9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7号),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年10月6日至年10月1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本科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限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人员限苏州户籍;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为苏州市区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7、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年10月12日;8、资格条件中的年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年和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届毕业生;(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3)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三、报名与资格初审(一)报名方式、时间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按岗位要求准备材料电子档(扫描或照片),具体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报名时间为年10月6日00:00至10月12日24:00,相关报名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后以邮件形式发送到szggzyj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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