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原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腾波受贿、单位受贿一案,在湖南省津市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我所管委会主任黄道田担任其辩护人为其辩护。
(图片来自中国庭审公开网)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腾波在担任常德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农村产业发展指导中心主任、常德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常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建筑承建商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余万元、美元2万元、港币16万元,其中万元未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左一为黄道田律师)
市文旅投公司为解决单位账外开支资金,经文旅投公司时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被告人刘腾波决定,先后找建筑承建商索要人民币余万元用于单位费用开支,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图片来自中国庭审公开网)
市纪监委、市人民检察院、津市监狱、津市市各政法机关等有关领导、部分党员干部,以及被告人刘腾波的亲属多人旁听了全部庭审活动。
本案因属重大影响案件,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编辑:周梦娇
审稿:郭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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