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静海区社区矫正工作持续稳定开展,静海区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名乡镇(街道)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从事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具有良好的品行;
、年龄0周岁以上,即00年5月1日前出生(含当日),40周岁以下,即年5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法学及心理学专业学历;
4、具有静海区户籍;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计划表》。
二、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录用人员一律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司法局不提供交通与住宿。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工资执行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绩效考核00元,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保五险。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选聘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网上公开招录信息,个人自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线下同时发布招聘信息的形式,0年4月7日,在静海人才信息网、静海区司法局对外宣传橱窗发布招聘信息。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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