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天津市东丽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天津市津南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天津市静海区第一至第六土地和规划管理所。(详情如下)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年上半年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机电工艺学院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实施公开招聘,方案内容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年3月学院入驻国家教育改革示范区——中国天津海河教育园,成为首批进入园区的学校。学院办学理念超前,管理严格规范,专业设置均为社会急需的热点专业,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连续八年达到了98%以上。学院校区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0余人。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一)招聘岗位名称及人数 (1)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3人 (2)历史学专业2人 (3)计算机程序设计相关专业2人 (4)计算机网络应用相关专业2人 (5)物联网专业2人 (6)汽车维修相关专业3人 (7)自动化控制相关专业2人 (8)电子技术应用相关专业2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见附件2: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终身从事职业教育的志愿; 2.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讲标准普通话,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已取得与需求专业相关专业高中起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含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 4.教师类岗位具备与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人员、被单位辞退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在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5天,报名起止时间年6月3日至6月7日,截止时间为6月7日下午16点30分。 应聘人员需对照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2)填写《应聘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专技人员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后,将报名表、本人详细履历情况、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由此以前各阶段教育经历毕业证及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证明(同时需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学信网可查询、学位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可查询的认证报告和工作经验证明)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jdrlzyc
. 专业和岗位或报名资料不全的,该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人力资源处对报名者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自报名截止日起5天,网上审核起止时间年6月8日至6月12日,并将网上审核合格人员以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准备参加资格面审(资格面审时间及地点学院将另行通知)。参加资格面审的应聘者需携带网上报名时的所有证件材料,资格面审通过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初审合格,学院将以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审查各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根据规定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若招聘人数与网上审核合格人数和资格面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比例,根据规定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如有应聘者自动放弃等情况,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或考核 (一)笔试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掌握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基本技能。 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进入面试程序的应聘者,按照通知指定的时间、地点,携所需有关证件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说课加结构化测试相结合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专业技能水平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照说课和结构化测试各占60%和40%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于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说课或结构化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其中说课和结构化测试各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担付。 如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医院进行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名次递补。 (二)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对应聘人员考察。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不予聘用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党委及院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确定拟聘人选。 拟聘人选名单在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网站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 因应聘人方面原因没按时办理聘用手续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十、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招聘监督工作由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党委和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咨询 联系人:李老师 招聘投诉 联系人:刘老师 监督举报 联系人:邹老师 附件1专技人员岗位报名表 附件2-机电工艺学院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年公开招聘14名专职教师公告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津人社局发〔〕10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文件精神,为了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市财政全额拨款、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于年3月首批进驻海河教育园区,于年3月被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年12月教育部、财政部颁文,我校已成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第一轮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人数:14人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思政理论课专职教师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以上高校、中职从事思政课及与思政课相关课程教学经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6、凡与招聘单位现在职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或与在职人员及配偶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年05月25日起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个工作日。
北方人才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五、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年06月03日9:00至06月07日16:00
缴费时间:年06月03日9:00至06月09日16:00
考生在报名时,须按报名系统要求据实填写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审核后48小时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下一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招聘单位可取消考生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岗位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笔试报名费每人45元/科目。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年06月03日至06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室(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范围详见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面试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待发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5.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本人简历
9.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试讲大纲》见附件3),满分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可在面试结束后五天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
七、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19号)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综合成绩并列时,依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实施单位实施,招聘单位进行监督。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北方人才网:(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督。
政策-
网站技术-、-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2:《笔试考试大纲》 附件3:《试讲大纲》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年05月25日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名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满足我区各级各类国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规定,结合宁河区教育实际,拟为区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其他岗位人员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单位
宁河区教育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具体学科数额及要求详见《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依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的比例进行笔试,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等院校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每人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标准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19号执行);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年6月3日——年6月3日);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或宁河区户口的职位须在年6月2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宁河生源届毕业生延至年7月31日(含)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宁河区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内外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宁河区在编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缴费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 公告发布时间:年5月25日
报名缴费时间:年6月3日9:00至年6月9日17: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科。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K以内(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取消相应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年6月10日9:00至17:00。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请于年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应随时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二)笔试
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学科专业知识(范围:高考学科为高中阶段知识,非高考学科为大学阶段知识),保健医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基础知识》,试卷满分为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
笔试时间:年6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年6月17日9:00开始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年7月1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笔试具体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及笔试成绩发布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笔试、面试都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三)现场资格审核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参加资格复审。报考资格证书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材料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其中天津市或宁河区户籍的界定时间截止到年6月2日;
4.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尚在报考过程中的,须提供已通过科目的证明,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1)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具有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
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具体参照人社部发〔〕24号文件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届毕业生可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报到证(或三方协议)原件和复印件;
7.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年7月2日—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宁河区芦台镇新华道34号)。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 审核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面试缴费时间:年7月6日9:00至年7月7日17:00。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面试缴费时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一般学科为试讲(模拟讲课)和心理测试;音乐、美术为试讲(模拟讲课)、专业技能考核和心理测试;幼教为专业技能考核和心理测试;保健医和会计为结构化面谈和心理测试。满分为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各种原因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年7月9日9:00开始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面试时间:年7月11日、12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面试结束一周后在中天人力资源网( 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的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及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学段学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19号)执行。教育局有关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未按照宁河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备案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在中天人力资源网: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选岗
根据考察结果,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人社局审核后,签定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再次核实各类证件,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如个别学科因录用不足、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按实际学科需求,依总成绩排序,顺次补录,不再进行考试。招聘信息发布及拟聘用人员公示网址为中天人力资源网: (八)上岗培训
新教师在见习上岗前需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宣讲活动。
所招聘人员面向教师紧缺的中小学、幼儿园分配,以边远农村校为主,食宿自理。要了解各中小学、幼儿园基本情况详见 五、纪律监督
招聘教师工作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网站服务
政策
监督
宁河区教育局 附:天津市宁河区教育系统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长按识别以上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高等教育初始学历为本科起点;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及学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
5.外省市引进人员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岗位
妇产科学科带头人等14个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医院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年5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2月26日下午17:00时止。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srmyyrsc2
tj.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医院-应聘岗位-姓名”。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
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③本科起,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扫描件(PDF版);
④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职称资格证等3项材料的扫描件(PDF版)。
(三)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四)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手续时间要求
我单位限定于年5月26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招聘各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单位 4.相关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
联系人:马老师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附件:医院年度第二批次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医院
年5月26日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招聘14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海内外开展招聘高学历、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高层次人才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附件: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范围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外省市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岗位: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2.外省市引进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年5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2.报名方式
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开始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为tjszyyyjyrsc
. (2)现场报名: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材料:
①个人简历电子版;
②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PDF版),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③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电子版(PDF版,应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提供);
⑤大学英语等级证(PDF版,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提供);
⑥其它相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等)。
3.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
4.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或简化招聘程序进行招聘。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为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5.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聘用手续时间要求
我单位限定于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
3.单位 4.相关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
联系人:李老师
周一至周五8:30-11::00-17:00
监督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附件:天医院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学历、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
年5月26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年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岗位。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年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
2.招聘范围
(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年5月26日,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 4.报名方式、相关时间及有关事项
我单位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网上报名、笔试命题及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网址: 报名时间:年6月4日上午9:00时至6月8日下午17:00时止。
缴费时间:年6月4日上午9:00时至6月8日下午24:00时止。
具体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笔试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将视疫情情况发展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报名信息提交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报考人员在审核通过且完成缴费后,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表,签字留作面试使用,笔试考试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下载打印功能。无报名表者,将不得参加面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对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办理退费。
5.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满分为分,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工作参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7.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递补人员。
8.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说明
1.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3.单位 4.相关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部门)-
联系人:费老师
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监督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考务、网站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
附件:年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公开招聘计划表.xlsx
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年5月26日
天津市东丽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是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天津市东丽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津市东丽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年5月25日9:00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北方人才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年6月3日9:00至6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年6月3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考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12日9:00至17: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持续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均为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开放下载时间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具体面试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环节状态并在线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分制)×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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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25日至6月12日每天9:00至17:00
监督-
技术支持-
附件:天津市东丽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详情请浏览: 天津市津南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是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满足天津市津南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工作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37号)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天津市津南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年5月25日9:00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北方人才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年6月3日9:00至6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年6月3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考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12日9:00至17: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持续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均为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开放下载时间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具体面试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环节状态并在线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分制)×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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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25日至6月12日每天9:00至17:00
监督-
技术支持-
附件:天津市津南区第一至第三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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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7.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公告发布
报考人员自年5月25日9:00开始,可通过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方人才网及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北方人才网: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时间:年6月3日9:00至6月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年6月3日9:00至6月10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考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将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12日9:00至17:00。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将视国家与天津市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确定并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持续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均为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以上两项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开放下载时间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缺考任一科目的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视疫情管控情况另行发布通知,请报名考生持续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具体面试缴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环节状态并在线缴纳面试报名费、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报考人员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为分制)×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标准、项目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二)考察
考察由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七、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进行备案;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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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25日至6月12日每天9:00至17:00
监督-
技术支持-
附件:天津市静海区第一至第六土地和规划管理所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详情请浏览:
来源:OUC就业直通车
审核:任志田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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